| 加入桌面 | 手机版 | 无图版
高级搜索 标王直达
排名推广
排名推广
发布信息
发布信息
会员中心
会员中心
 
当前位置: 首页 » 修马桶 » 金莎丽 » 正文

强奸前妻未遂 男子被判一年

放大字体  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:2018-07-11  浏览次数:53
核心提示:男子与妻子离婚,同居一段时间后分开。但此后,男子强行进入前妻租住房间内,欲与其发生关系未得逞。房山法院审理该案后,以强奸

男子与妻子离婚,同居一段时间后分开。但此后,男子强行进入前妻租住房间内,欲与其发生关系未得逞。房山法院审理该案后,以强奸罪判处该男子有期徒刑1年。 

被告人王某与李女士原是夫妻关系,两人因感情不和,于2012年9月6日协议离婚。此后,二人离“婚”不离“家”,仍同居一段时间。不久后,二人才分开。 

去年6月的一天傍晚,王某只身来到李女士位于房山区长阳镇的租住小区内,并冒充该小区物业人员敲门欲进入李女士房间内,后遭到李女士拒绝,但王某强行进入屋内。 

王某的粗暴行为,造成李女士左侧面颊及前胸壁软组织挫伤,经房山区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,李女士身体所受损伤程度为轻微伤。去年6月18日,经公安机关传唤,王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行为。 

庭审中,王某对指控的事实、罪名及量刑建议没有提出异议且签字具结,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。房山法院审理后认为,被告人王某犯强奸罪的事实清楚,证据确实、充分,被告人王某具有坦白情节和犯罪未遂情节,可依法减轻处罚。最终,法院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1年。

 
 
[ 修马桶搜索 ]  [ ]  [ 告诉好友 ]  [ 打印本文 ]  [ 关闭窗口 ]

 

 
推荐图文
推荐修马桶
点击排行
 
最新供应信息
 
 
购物车(0)    站内信(0)     新对话(0)